微信掃一掃
“沒想到發(fā)個微信就惹來這么大的麻煩,我一定吸取教訓,并告誡自己的家人和朋友。”寧強女子沈某在交代自己網絡造謠行為時后悔不已。近日,沈某因在網上散布謠言有人“偷小孩”被寧強警方罰款500元。
5月25日13時許,沈某乘班車回老家路過寧強縣安樂河集鎮(zhèn)時,看見幾名警察押解嫌疑人在執(zhí)行公務,便隨意編造“剛才路過安樂河,幾名警察拷了幾個在安樂河小學偷小孩的外地人,好可怕”的虛假信息,并附上隨手拍的一張警車照片發(fā)送至其微信群中,導致該虛假信息被不了解事實真相的網友大量轉發(fā),擾亂了公共秩序。
隨后,寧強公安局民警在充分調查取證的基礎上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(guī)定,依法對沈某作出了罰款500元的處罰,并對其批評教育。
警方提醒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希望廣大網民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不信謠、不傳謠、不造謠。惡意歪曲事實,制造、傳播謠言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?!吨腥A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(guī)定,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實習記者 張映偉 通訊員 邊俊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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