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為躲債編造車禍消息僅債主可見,債主轉發(fā)被拘!網友:神操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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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丹于 2018/10/18 09:55:44 發(fā)布
IP屬地:未知
來源:網絡
作者:漢中便民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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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為躲債編造車禍消息僅債主可見,債主轉發(fā)被拘!網友:神操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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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為躲債,制造自己不在陜西西安的假象,在網上搜索了幾張車禍圖片,發(fā)朋友圈稱“發(fā)生7人死亡車禍,被堵高速”,該條信息僅讓債主可見。沒想到,債主是一位擁有3萬多粉絲的認證“大V”,未核實信息真?zhèn)伪汶S意轉發(fā)至微博……16日,@漢中網警巡查執(zhí)法 通報,經核實,洋縣境內并未發(fā)生車禍,“債主”所發(fā)微博為虛假信息,被行拘7日。
估計很多人都難以看懂了,因為造謠的人逍遙自在,而轉發(fā)謠言的人卻被拘留!這到底有何依據呢?同一謠言信息實際被點擊、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,或者被轉發(fā)次數達到五百次,評論二百次以上的,可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追究責任【侮辱罪、誹謗罪】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
該案件的關鍵是債務人為躲債,雖然發(fā)布了朋友圈,但是設置了僅債主可見,也就是說雖然是一個假消息,但是傳播僅僅是債主一個人。而債主卻不一樣,坐擁3萬粉絲,因此點擊瀏覽次數以及回復次數可能會遠遠大于相關規(guī)定,因此實際造謠的人因影響力沒那么多,所以不受到處罰。而轉發(fā)的人達到違法標準了,因此要被處罰。
不亂是發(fā)朋友圈還是發(fā)微博,都具有風險的,因為一不小心就可能違法甚至犯罪。那么如何避免“躺槍”呢?那就需要擁有一雙火眼精金,不論隨意轉發(fā)所謂“朋友圈”或者“微博”等小道消息,對于一些未經有關部門核實的,還有一些信息不詳細的,諸如沒具體的時間、地點等等,這些消息都有可能是“空穴來風”,轉發(fā)就需要謹慎了!
隨著自媒體時代以及社交平臺的不斷發(fā)展和壯大,很多為吸引眼球,不惜制造各種謊言來吸引眼球,特別是一些民生關注的話題,來引起轟動效應,為此來吸引粉絲。而有些人不經論證,覺得與自己的生活息息相關就隨手轉發(fā)出去,殊不知這種行為可能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(guī)。
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網友,不信謠、不傳謠、不造謠。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制造、傳播謠言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